業內人士認為,雙重標準的操作手法不妥;律師表示,在涉案人員被法院定罪之前應打馬賽克
央視新聞視頻截圖
  近一年以來,從薛蠻子到李代沫再到柯震東、房祖名,明星屢屢被爆出嫖娼、賭博、吸毒的醜聞,不過記者梳理髮現,這些明星上電視新聞,“待遇”很不一樣,有的臉部被打上馬賽克,也有的完全露臉;字幕有的用“某某”代替,也有的直接用真名。不過記者搜索到警方公佈的對這些涉案人的視頻里,所有人均被進行了馬賽克處理。
  情況1
  打馬賽克 字幕用真名
  柯震東吸毒被控制後,在8月17日央視新聞頻道的新聞里,出現了柯震東痛哭流涕悔過的視頻畫面。
  畫面中,柯震東眼部被打上馬賽克,字幕顯示的是“嫌疑人柯震東”。
  情況2
  打馬賽克 名字用“某某”
  記者檢索資料發現,6月14日,張元在央視新聞頻道里講述吸毒過程時,臉部被打上了馬賽克,字幕顯示的是“導演張某”,並無嫌疑人字樣。
  同樣的情況還出現在寧財神身上。6月24日,央視新聞頻道報道了寧財神的吸毒過程,寧財神的眼睛部位被打上了馬賽克,字幕顯示的是“陳某某(筆名寧財神)”,同樣沒有嫌疑人字樣。
  但此後央視其他節目在播報此事時,寧財神的臉部卻沒有打馬賽克。
  情況3
  未打馬賽克 字幕用真名
  去年8月25日的新聞聯播里,薛蠻子在講述嫖娼過程時,臉部並沒有打馬賽克,字幕用的是“嫌疑人薛必群(網名薛蠻子)”。
  今年7月9日,央視在通報郭美美案件時,郭美美的臉部也未做馬賽克處理,字幕打出“犯罪嫌疑人”郭美美。
  記者搜索還發現,其他電視新聞節目在播報高虎、張默等人涉毒事件時,也都採用真名,且無馬賽克處理。
  ■ 業內觀點
  新聞欄目不應該雙重標準
  央視一檔法制欄目相關負責人稱,他們內部也就該問題進行過討論,覺得新聞欄目操作手法有些雙重標準,容易引起公眾猜疑。
  該負責人表示,一般情況下,法治節目出現視頻畫面,對受害者、犯罪嫌疑人、未成年、警方線人及警方人士都會打上馬賽克,同時馬賽克還要嚴格按照“看不出任何臉部特征”的要求執行,如受訪者有要求還需要對聲音進行特殊處理。
  “我們是法制欄目,所以在這方面會很註意。”該負責人說,不管受訪者是何人,馬賽克一定要打,該操作將規避風險,防止自己操作不當涉嫌違法而成為被告。
  ■ 律師說法
  是否“打馬”無規定但應儘量不露面
  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刑事部主任易勝華說,對於涉案人員面部是否要做馬賽克處理,目前並無具體標準,但他認為打馬賽克標準不一的做法,非常不可取。
  易勝華稱,目前中國法律沒有這方面的詳細規定,但是如果按照《刑法》“未經判決,不得確定任何人有罪”的規定來看,涉案人員在法律意義上的尊嚴和權利理應受到保護。公眾人物享有的隱私權在一定程度上比普通人物要小,但不意味著沒有,為避免先入為主,影響司法公正或輿論,應打上馬賽克,或儘量不露面。
  新京報記者 林野 實習生 鄭漴文
(編輯:SN08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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